近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2-35_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拟将首占新区一幅约17.4亩地块性质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详情如下:
关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2-35_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2CJK-040号)有关精神,原则同意首占新区岱湖路北侧、会堂路西侧、和谐路南侧的原国税地块控规调整的意见,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并通过专家审查。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长乐首站新区,岱湖路北侧、会堂路西侧、和谐路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1587平方米(约17.4亩),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耕地、陆地水域。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拟将350182-B-35_1地块用地性质由规划金融及其他商务用地(B1/B29)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R2/B1);容积率由≤3.0调整为≤2.5,其余用地规划指标不变。调整后的规划指标符合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2-35_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2-35_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预计于2023年2月17日结束。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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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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